马村港二期码头、马村港三期散货码头装卸业务外包项目

发布日期:2021-05-17 08:37:57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海南港航通用码头有限公司、马村港二期码头(以下简称“马二”)、三期散货码头(以下简称“马三散”)生产经营需求,现拟对马二、马三散港区装卸业务进行外包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采购范围

马二、马三散装卸作业(含生产作业过程三标六清、车辆清洁等),招标范围:马村港二期、三期散货码头部分货种前场和除散装货物外部分货种后场装卸业务外包(含船舶系解缆业务和马村港三期散货码头区非生产性辅助作业)。

三、服务周期:1+1年

四、招标方式与组织形式

本项目为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采购管理部根据“报价不高于各需求单位最高限价”的原则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公司《采购业务工作规定》以及《招标采购基础规程》的规定,该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如本次公开招标提交投标文件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项目招标流标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依法重新招标第二次公开招标只有两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根据公司《非招标基础规程》第二十八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各单位按照本规程第十二条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规定,组织竞争性谈判。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货物装卸、搬运或运输服务或劳务服务等相关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说明书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7、投标人现有的业务及该业务所涉及的贸易行为,不违反联合国、美国或欧盟等国际组织制裁/管制法律、法令,不在制裁/管制范围内(提供长臂管辖风险承诺函格式自拟)。

8、独立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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